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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獸交男子與記者起爭執 記者受傷流血

2017-02-10
被告懷疑與追訪拍攝的記者發生爭執,期間一名報館攝影記者被人用拳打中面部,之後流鼻血。(圖片來源:香港電台)被告懷疑與追訪拍攝的記者發生爭執,期間一名報館攝影記者被人用拳打中面部,之後流鼻血。(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文匯網訊】文匯網綜合報道,人獸交案件轟動全港,涉案被告58歲的鍾連輝離開西九龍法院時與追訪的記者發生爭執,其中一名記者被打受傷流血。

被告鍾連輝已被落案暫控一項「獸交」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在離開法院準備橫過馬路時,懷疑與追訪拍攝的記者發生爭執。

大批記者繼續沿途追訪拍攝並報警,救護車到場,警員及後到場瞭解情況。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即屬犯「獸交」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10年。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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