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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闖將」建議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借鑒港澳經驗給市民派紅包

2017-02-15
張思平張思平

【文匯網訊】(記者 毛麗娟)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理事長、原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今日受訪表示,應根據深圳的實際,兼顧勞動者收入增長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從2017年起,連續四年按10%的增長速度調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使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達到月3000元左右。他同時建議深圳市財政將每年向國有企業收取的分紅資金列為民生分紅專項基金,借鑒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向國民發「紅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發放現金紅包。

張思平指,目前企業負擔過重的主要原因不是員工工資提高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收入過高,擠壓了企業所得。近年來政府的各種稅費增長過快,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過高,加上房價上漲過快,迫使政府又出台了住房公積金政策,這是加重企業負擔最根本的原因。因此,只要政府採取輕徭薄賦政策,使政府收入調整到合理的水平,讓利於企業,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即使2020年最低工資達到3000元/月,絕大多數企業是可以承受的。 他還認為,應擴大中等收入勞動者的比重,鼓勵推廣華為經驗。深圳作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產業的創新型城市,更有條件創新和完善勞動、技術、資本、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步分配體制和機制,全面提高工薪階層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收入,鼓勵工薪階層尤其是科技人員、管理人員通過辛勤勞動、創造性勞動創收致富。 建立國有資本全民分紅基金 給深圳全體市民發紅包。

張思平分析,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應該學習新加坡淡馬錫的模式,實行政資分開、政企分開,除了極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的國有企業外,市政府和國有企業應該是投資與被投資企業關係,市政府不再干預國有企業日常經營,並根據投資收益及時調整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但是應該按投資比例,對國有企業行使資本的收益權即分紅的權利,從而建立起國有資本全民分紅制度。

他建議取消市財政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體制,改為國有資本分紅體制,真正地行使國有資本的所有權和分享權。建議參照內地目前上市公司平均「股利支付率」,每年對國有企業按淨利潤三分之一的水平進行分紅,以2015年市屬國有淨利潤127億元計算,深圳市政府應收取42億的分紅資金。

其次,市財政將每年向國有企業收取的分紅資金列為民生分紅專項基金,借鑒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向國民發「紅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發放現金紅包。按照2016年深圳市國有資本經營的預算,每年市政府可收到50億元左右的分紅,如每兩年向深圳常住人口分紅一次,每個深圳市常住居民每兩年平均可收到近1000元的分紅「紅包」,從而使廣大市民直接分享國有企業經營成果,使政府真正行使國有資本所有者的權利,也使國有企業為公平共享深圳的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張思平同時認為應大規模增加深圳戶籍人口比重,調整現有深圳入戶的基本政策,將入戶積分制改為條件制,凡是符合政府制定的條件和門檻的一律入戶,大幅度降低入戶的門檻和條件。到2020年將近800萬非戶籍常住人口分批分期轉為戶籍人員,使戶籍人口佔整個深圳市管理人口的50%左右。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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