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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嚴懲失信者 港籍「老賴」頻中招

2017-02-2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方俊明 廣州報道)廣東將從嚴懲戒失信者。記者21日從廣東省信用辦等部門獲悉,目前全省各部門正針對失信行為制訂具體的約束和懲戒細則,爭取在今年3月底前通過「信用廣東」等各級信用網站,及時公開披露嚴重失信主體信息;今年6月底前建立失信「黑名單」。據悉,嚴重失信者或企業將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還限製出境、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高鐵高等座、旅遊度假、入住星級賓館等高消費行為。

目前廣東信用辦正會同省法院、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公安廳、民航廣東安監局等十多個部門,構建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其中,探索向信用服務機構開放嚴重失信主體的公共失信記錄,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製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遊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

同時,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索引,爭取在2017年3月底前通過「信用廣東」等各級信用網站,及時公開披露嚴重失信主體信息。

此外,把嚴重失信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項目審批、核准,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對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及時撤銷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股東等人員的榮譽稱號,取消其參加評先評優資格。據悉,廣東各地、各有關部門在今年6月底前要建立失信「黑名單」。

香港籍「老賴」中招部分案例

2016年9月,香港籍「老賴」李某光在深圳口岸被邊控攔截,促使其將80萬元執行款支付。

2016年7月,香港「老賴」蔡某欣借東莞市民150萬元,賴賬5年不還,在深圳口岸出境時被邊控,依法被司法拘留15天。

2015年8月,港人吳某駕車致使事故傷者多年求醫、債台高築卻「潛水」分文未付,被廣東省博羅縣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外曝光。

責任編輯:蘇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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