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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嚴懲暴力傷醫事件

2017-02-2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3日在京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相關情況,同時公佈多起涉醫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馬巖表示,在審判工作中,法院始終堅持對暴力殺醫、傷醫等嚴重涉醫犯罪依法從嚴懲處。他還透露,最高法正在起草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司法解釋,將對此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

「在審判工作中,法院始終堅持對暴力殺醫、傷醫等嚴重涉醫犯罪依法從嚴懲處,」馬巖表示,一是依法嚴懲無端猜疑,蓄意報復,採取暴力手段故意殺害、傷害醫務人員的犯罪;二是依法嚴懲報復醫務人員親屬的犯罪;三是依法嚴懲在醫療機構違規停屍、私設靈堂、懸掛橫幅、堵塞大門等嚴重擾亂醫療秩序,嚴重影響廣大患者就診權益的犯罪。

他指出,人類對疾病的認識是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總有一些疾病當下醫療技術無法治癒,或無法阻止其惡化,正因這一局限性,不是所有的醫療效果都能滿足患者的期待。患者不能僅因病情惡化就無端懷疑醫生診治錯誤,更不應該將病情惡化帶來的一切後果都歸咎於醫生,進而報復殺害醫生。馬巖強調,對犯罪兇手的嚴懲,體現了對殺醫犯罪堅決從嚴懲處的立場。

最高法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醫療糾紛數量較2015年下降6.7%,法院受理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下降7.5%,涉醫違法犯罪案件下降14.1%。總體上,各地醫療秩序明顯好轉,醫患雙方滿意度有所提升。

馬巖還透露,最高法正在起草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司法解釋,將對此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他說:「在依法懲處涉醫犯罪的同時,法院切實做好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審判工作。對訴至法院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凡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持『有案必立』;積極開展訴訟調解,引導當事雙方理性解決糾紛;對調解不成的,及時依法判決,防止矛盾激化升級,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

據瞭解,最高法已在去年印發的《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中,對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證明對像、舉證責任、證據的審查判斷等突出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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