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點新聞報道,去年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暴亂,事後多人涉案被拘控,其中3名男女被控暴動罪,三人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立,三被告還柙候判,今次是旺角暴亂首宗暴動罪裁決。
判詞表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有警員受傷,但被告的行為已經足以構成破壞社會安寧,裁定當晚發生的事屬於暴動。
3名被告分別是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及廚師薛達榮(32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三人去年2月9日凌晨,於彌敦道近豉油街至登打士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分別向警員擲玻璃樽,其中第二被告麥子晞除投擲玻璃樽,還手持竹枝擲向警察,令一名警員腿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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