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兩男一女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暴動罪名成立,今日判刑。這是旺角街頭暴亂發生以來首次有參與者暴動罪成,三名被告最高可被判囚七年。
有關案件的判決結果,備受各方關注。事件發生在去年大年初一晚深夜,旺角街頭,人群聚集,磚頭橫飛,更有小貨車運來大批盾牌竹支,激進「本土」勢力藉口阻止警察拉小販,掀起了一場街頭暴動。事件令整個旺角癱瘓、全港市民震驚。
事件驚人之處,在於參與者目無法紀、公然使用暴力,且以執法警員作為襲擊目標,有警員受傷倒地後仍被拳打腳踢和硬物襲擊,幸得途人及記者保護才未至嚴重受傷。
事實是,旺暴事件的發生,是近年反對派行徑日趨暴力和違法的一個必然結果。幾乎無日無之的集會遊行,以至前年的七十九日違法「佔中」,令到特區法治和治安面臨嚴峻挑戰,執法權威動搖。在這種充滿戾氣和不安的社會氛圍下,終爆發了大規模的街頭暴亂,令黑夜的旺角街頭成了殺戮戰場,「生人勿近」。
旺暴事件的發生,也令到不少市民「如夢初醒」,一向和平守法的港人社會,竟已墮落到「野獸城市」的邊緣,再長此下去,實難再令人安寢,要求嚴懲重判暴力罪行的呼聲響徹全城。
今天面臨判刑的三名被告,包括一名港大女學生、一名教院文憑課程學生及一名廚師,據案情透露,他們當晚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分別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及竹支,當場被捕。而三人中,有曾參與違法「佔中」與校園「圍堵」事件的紀錄。
明明是堂堂大學生、大專生以及有正當職業的年輕人,為什麼要走上黑夜的旺角街頭?為什麼要成為暴力襲擊的參與者?他們口中的所謂民主公義以至什麼「守護我城」、「本土利益」,難道就真的是那麼正義和公平嗎?一個社會,如果連治安秩序都可以被肆意破壞,執法者被當成襲擊和發洩目標,則這個社會還能說是正常和有希望的嗎?作為大學生、年輕人,不問自己對社會、對國家、對家人有什麼貢獻和責任,只知人云亦云、肆意妄為,他們的行徑令家人憂心、大學蒙羞,更令到社會分化和不安,影響是惡劣和嚴重的。
因此,對整場旺暴事件,違法被捕者應被依法追究和予以嚴懲。這不是要繼續分化社會,更不是要和年輕人、大學生過不去,而是恰恰相反,社會必須要重新建立真正的民主、守法和公義,不能再是非顛倒、積非為是,以為凡是反政府就是英雄、挑釁執法者就是好漢,這是絕對錯誤和為法所不容的。
對所有旺暴以及其他暴力事件的參與者來說,必須讓他們知道,違法就是要付出代價,暴力就是要承擔後果,年輕人更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和成長負責。今天宣判的三被告,刑期輕重,對社會特別是年輕人將會發放出明確的反暴力信息。
責任編輯: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