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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爆炸案 兩被告分別判囚兩年及入勞教中心

2017-03-22

【文匯網訊】 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爆炸案,被告楊逸朗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另一被告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

■楊逸朗去年就縱火案到法院應訊後獲准保釋離去。 資料圖片

■楊逸朗去年就縱火案到法院應訊後獲准保釋離去。 資料圖片

據悉,立法會於2015年12月9日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時,會場外示威區發生垃圾桶爆炸事件,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與另一名青年事後被控串謀縱火。楊否認一項串謀縱火罪,經審訊後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同案被告廚藝課程學生葉卓賢早前已認罪。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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