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禾寮坑村命案被告另涉傷人囚5個月

2017-03-22

【文匯網訊】 (記者 梁康然)沙田禾寮坑村謀殺案中的被告韓勤疇,另涉兩宗以電鑽、鐵枝的傷人案,案件於沙田裁判院審理,被告辯稱遭圍毆受傷才作出自衛。但暫委裁判官林子勤直指,被告在事發後身上毫無傷勢,認為被告口供不可信,裁定被告罪成囚5個月。

本案案情指,被告韓勤疇於2016年10月7日,將雜物放置鄰居莊玉平的家門前,莊玉平遂與被告理論,要求被告清走雜物。但被告發難,先後取電鑽、鐵枝襲擊莊玉平。莊玉平逃走,被告改用木板擲向莊,期間木板誤中一名姓曾的村民。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抗辯稱,因雜物問題被莊玉平及另一村民圍毆致遍體鱗傷才反抗,但醫療報告顯示被告身上毫無受傷,可知被告抗辯不合情理、誇張失實,裁定被告傷人罪成囚5個月。

據資料,本案被告另涉在本年3月17日於沙田禾寮坑村的某劏房單位內謀殺黃金帶(63歲)。該案將於4月18日再訊。

責任編輯:陳敏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