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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疑有人宰售中華白海豚 3涉事村民被警方傳喚協查

2017-03-31
網友圖文舉報珠海市南水鎮附近有人宰殺海豚。(網絡圖片)

網友圖文舉報珠海市南水鎮附近有人宰殺海豚。(網絡圖片)

網友稱被宰殺的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有「海上熊貓」之稱的幼齡中華白海豚。(網絡圖片)

網友稱被宰殺的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有「海上熊貓」之稱的幼齡中華白海豚。(網絡圖片)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 珠海報道)有網友在3月30日舉報稱珠海市南水鎮附近發現有人宰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有「海上熊貓」之稱的幼齡中華白海豚,引發熱議。記者31日從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等多部門的通報會上獲悉,多個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已趕赴事發地開展調查,並把南水鎮飛沙村的3名涉事村民傳喚到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將類似海豚的水生動物部分殘留骨肉找回封存並將樣本送至中山大學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將儘快公布。

據調查,3月29日上午9時許,鍾某某駕駛漁船在南水鎮附近海域作業時,發現一條當地人稱「白忌」的大魚漂浮在海面上(據當事人自述當時該魚已死亡)。下午3時許,鍾某某用船將「白忌」魚拖回赤魚頭碼頭,由鍾某某、蔡某某、蔡某某帶回高欄港飛沙村進行宰殺。鍾某某、蔡某某、蔡某某把部分已腐爛發臭的魚塊分割丟棄,將沒發臭的部分斬塊放在村邊出售,未售完部分則由三人各自拿回家。

由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珠海漁政支隊、公安及高欄港管委會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目前已將類似海豚的水生動物部分殘留骨肉找回並封存,將水生動物樣本送至中山大學進行鑒定,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專家將協助中山大學的專家對樣本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將儘快公布。同時,漁政部門將繼續走訪其他村民調查取證,進一步了解核實事件有關情況,如涉嫌違法將按規定移送公安部門立案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受傷、擱淺和因誤入港灣、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動物時,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由其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備救護條件的單位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報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死亡的水生野生動物,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妥善處理。捕撈作業時誤捕水生野生動物的,應當立即無條件放生。禁止捕捉、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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