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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啟用廣東省內首個鳴笛聲吶抓拍設備

2017-04-13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在深圳開車亂按喇叭將面臨500元罰款,為增加執法準確率,深圳交警13日正式啟用廣東省內首個鳴笛聲吶抓拍設備,該套電子警察包括一個聲納設備和一個攝像頭,通過利用基於聲吶列陣檢測的聲源定位、視頻檢測等技術,實現了亂鳴喇叭不僅「聽得見」,而且「看得見」。下一步,深圳交警將集中投入警力,對通關口岸、碼頭、貨車聚集地等亂鳴喇叭的高發區域和擁堵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尤其是嚴厲打擊機動車夜間亂鳴喇叭違法。

交警在開鳴笛處罰決定書。記者郭若溪攝

交警在開鳴笛處罰決定書。記者郭若溪攝

深圳市內首個「聲納抓拍」設備設在貨車交通繁忙的鹽田區明珠大道泊郡雅苑路段。該套設備可對三個車道內前後70米範圍內的機動車鳴號違法行為進行實時採集,一旦有違法鳴號車輛被抓拍,其車牌號便會在大屏上顯示,並且被後台記錄在案。在特定區域鳴笛車輛將實現實時探測、高精度定位、自動查處。

安裝在鹽田區的聲納抓拍系統能通過聲納探測技術準確抓拍到過往鳴笛的貨車並顯示在電子顯示牌上。記者郭若溪攝

安裝在鹽田區的聲納抓拍系統能通過聲納探測技術準確抓拍到過往鳴笛的貨車並顯示在電子顯示牌上。記者郭若溪攝

據悉,深圳交警精將對7種「亂鳴喇叭」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包括連續2次以上鳴喇叭;持續鳴喇叭超過1秒;使用高於115分貝高音喇叭或大型車輛使用「氣喇叭」;在道路擁堵、排隊等候時鳴喇叭的;行徑人行橫道鳴喇叭催促行人或禮讓行人車輛的;住宅小區、醫院、學校等場所使用喇叭召喚他人等。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處500元罰款。

貨車在前方安裝有聲納探測系統的道路前鳴笛後,將被後方攝像頭準確抓拍。記者郭若溪攝

貨車在前方安裝有聲納探測系統的道路前鳴笛後,將被後方攝像頭準確抓拍。記者郭若溪攝

重點加強夜間查處

為切實治理噪音擾民的問題,嚴厲打擊機動車噪聲擾民行為深圳交警多次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嚴查「亂鳴喇叭」違法。下一步,將集中投入警力,對通關口岸、碼頭、貨車聚集地等亂鳴喇叭的高發區域和擁堵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尤其是嚴厲打擊機動車夜間亂鳴喇叭違法。同時,依托全市千名大、小鐵騎警力,加強全市重點道路巡查力度,對各類「亂鳴喇叭」違法行為進行巡邏查處,進一步提高查處覆蓋率。

此外,深圳交警將建立大型車輛「亂鳴喇叭」違法「黑名單」庫,對因亂鳴喇叭處罰2次以上的大型車輛納入「黑名單」,對其重點關注、加強管理。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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