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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海上緝毒抓119港人 510公斤冰毒走私大案3港人被擒

2017-06-14
從2015年到今年4月,廣東繳獲海上走私毒品5.75噸。(方俊明攝)

從2015年到今年4月,廣東繳獲海上走私毒品5.75噸。(方俊明攝)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方俊明廣州報道)近年來,涉粵港海域的海上走私毒品活動趨嚴重。廣東省公安廳14日透露,從2015年到今年4月,共破獲海上毒品案件135宗,抓獲273名嫌疑人,其中香港人占近45%;繳獲各類毒品5.75噸、涉案船隻11艘。其中,今年4月便偵破準備走私到新西蘭的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繳獲冰毒510餘公斤,抓獲販毒嫌疑人10餘人,其中港人3名。

去年12月,珠海禁毒部門在工作中獲悉,香港籍嫌疑人林某忠正準備組織策劃大宗毒品走私出境。經過近3個月的偵查掌握,林某忠指揮其馬仔與多名汕尾陸豐籍嫌疑人勾結,計劃籌集毒品,購買漁船,招募船員,準備將毒品走私出境。隨即,廣東省公安廳禁毒局聯合省邊防總隊,統籌協調珠海、廣州、深圳、江門、陽江、東莞、惠州、汕尾、佛山等多個地市組成聯合專案組開展聯合偵查。

香港老闆派多路馬仔北上「籌備」

海上走私毒品團伙配備衛星電話、海圖機以及躲避偵查的「沉毒」下海的蝦蛄石。

海上走私毒品團伙配備衛星電話、海圖機以及躲避偵查的「沉毒」下海的蝦蛄石。

專案組民警發現,嫌疑人林某忠指揮團伙成員購買了漁船「粵台漁運0126」號和「粵台漁運01188」號,並開始陸續招募船員,準備將數百公斤冰毒從陽江市東平鎮漁港運上漁船走私前往新西蘭。同時,香港老闆先後多次派馬仔從香港過深圳前往陽江東平漁港踩點探查,尋找可以安全交接貨的地方,船長指揮船員將漁船的油艙加滿油。

種種跡象表明,該團伙的走私計劃即將啟動。由於該團伙十分狡猾,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買賣雙方都是在特定環境或在境外見面商談。根據該團伙成員的活動規律和特點,各地各部門加強對相關嫌疑人的偵查工作。

海上走私毒品團伙藏毒工具翻新多樣化。

海上走私毒品團伙藏毒工具翻新多樣化。

經過數月的偵查,專案組在4月27日開展收網行動。當天上午,廣州、深圳、東莞三市聯手在廣深高速路上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繳獲擬從海上走私出境的冰毒110餘公斤,查扣作案用車輛3台。下午,專案組在陽江市陽東縣東平鎮抓獲運輸毒品出海的犯罪嫌疑人2名,繳獲冰毒400餘公斤,查扣車輛1台,同時將駛出東平港30海里外接應毒品的「粵船漁運01188」號漁船查繳並押回東平港,抓獲涉案船員3名。在上川將做掩護的「粵台漁運0126」號漁船查繳,並抓獲涉案船員1名。在珠海市抓獲組織船員出海的嫌疑人1名。

港粵毒品犯罪現「前店後廠」體系

販毒團伙連包裝毒品也日趨專業化。

販毒團伙連包裝毒品也日趨專業化。


廣東省公安廳禁毒局局長鄧建偉表示,在2015年到今年4月抓獲273名海上毒品犯罪嫌疑人中,香港人佔了119人。他說,如今全球的毒品犯罪「無疆界」,而粵港毗鄰,由於兩地的司法體制不同,以致執法「有壁壘」。香港毒犯對廣東毒品犯罪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通過大額資金運作,港粵毒品犯罪已形成較強的「前店後廠」組織體系,在香港設團伙總部,形成順暢的海外銷售渠道和市場、豐富從事毒品犯罪的經驗、雄厚的「黑金」背景。他坦言:「真正的幕後老闆都在境外遙控,目前在廣東落網的香港籍毒犯,大多都是『老闆』派到廣東負責毒品犯罪某段具體操作環節的成員,譬如毒品的製造、運輸工具籌備、運輸,這些屬於該團伙中的低層次成員。」

台灣人海上走私毒品亦猖獗30人被抓

據廣東省公安廳禁毒局提供數據,在2015年到今年4月抓獲273名海上毒品犯罪嫌疑人中,台灣人有30人。今年4月,廣州黃埔海關便打掉一個毒品走私團伙,抓獲包括台灣人王某裕在內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名,現場查獲冰毒10餘千克;並根據查緝過程中發現的一票已出境毒品信息,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通報印度尼西亞有關部門。5月2日,印尼警方和海關部門根據線索,在雅加達港口成功查獲冰毒80餘千克。

4月12日,黃埔海關緝私局接到線索反映航空貨運渠道有夾藏走私出口的毒品。該關經摸查發現,東莞南城某物流公司存放的擬出口至印尼的4件「脫水機軸心」存在重大藏毒嫌疑。經過開拆檢查並對軸心進行拆解後,海關緝私民警終於在4件「脫水機軸心」中間發現白色結晶物質各1包。這些白色結晶物質由錫紙嚴密包裹,經過快速驗毒,結果呈冰毒陽性反應,共計10餘千克。

經過縝密分析,辦案人員認為交寄該批貨物的寄件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於是立即對其進行偵查,4月16日在廣東中山開展抓捕行動,現場抓獲寄件人王某裕等犯罪嫌疑人2名,搗毀毒品包裝工場一個,現場繳獲大批走私毒品工具及單證資料一批。

經查,台灣籍嫌疑人王某裕為在台涉毒潛逃人員。為牟取非法利益,去年10月以來,王某裕與另一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許某郁勾結,共同在境內組織貨源,將冰毒用錫紙密封包裹後,夾藏在特製的脫水機軸心和阻尼器等機械配件中走私出境。他們採用租車方式將藏毒貨物運至貨代公司,與貨代公司之間只通過微信聯繫,本人既不出面,也不提供電話,隱蔽性較強。

至此,該案的走私犯罪事實已經清晰,而當緝私民警在搜查犯罪嫌疑人住所時,又發現了新的線索。線索顯示該團伙在4月10日已經從廣州向印尼雅加達發出了一批貨物,藏毒掩蓋物為自製的「阻尼器」。據船運信息顯示,當時該票貨物已經離開中國,正在發往雅加達的途中。案情緊急,黃埔海關隨即上報海關總署,並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通報印尼有關部門。5月2日,該批藏毒貨物抵達雅加達港口後隨即被查,在14個「阻尼器」中查獲冰毒80餘千克,並擊斃一名試圖抵抗和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粵港境外海上販毒幾大新特點

一,通過海上走私「引進來」的毒品,目前主要是來自哥倫比亞、墨西哥等南美地區的可卡因等,去年粵港警方便聯手偵破來自南美的涉400公斤可卡因走私大案,這些毒品通過漁船從廣東江門沿岸上岸運到深圳。

二,相比毒品陸路走私「走出去」一般為行李拖帶、貨物運輸夾藏、改裝或偽裝集裝箱、快遞等方式,涉及毒品量都相對較少;而海上漁船走私方式涉及毒品量比較大,基本上都在100公斤以上,較多在500公斤到2噸。因為海上走私需要大功率的漁船,從廣東沿海跨越南海到東南亞乃至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地,成本比較高;有案例顯示,每一公斤冰毒運費要1萬元。

三,團伙組織方面,基本上由境外幕後老闆組織指揮,分段運貨,分工明確。其中,港粵毒品犯罪已形成較強的「前店後廠」組織體系,在香港設團伙總部,形成順暢的海外銷售渠道和市場、豐富從事毒品犯罪的經驗、雄厚的「黑金」背景。而目前在粵落網的港籍毒犯,大多都是「老闆」派到廣東負責某段操作環節的成員,譬如毒品的製造、運輸工具籌備、運輸。

四,作案特別謹慎,稍有風險就放棄,譬如在破獲案例中,在廣東近海區域仍只將毒品放在艙面上,一旦發現被海警「包圍」,隨即將毒品推下海,並通過連綁蝦蛄石讓其不能從海底浮上來。而且,反偵查能力強,大宗資金運作都在境外,或通過隱蔽的第三方運作。此外,偽裝手段翻新多樣化,相比以往貨物夾藏方式,現在販毒團伙則製作專門用於毒品走私的鋼製機械零件藏毒,更加隱蔽難查。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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