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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今日開庭 七名被告人受審

2017-06-27

【文匯網訊】 據中新網報道,備受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迎來關鍵節點。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7日上午9時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

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騙走9900元後死亡引關注

2016年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實施電信詐騙騙走9900元。案發後,徐玉玉與父親到公安機關報案,回家途中心臟驟停,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甦後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立即組織山東、福建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經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

公安部隨即發出A級通緝令通緝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該案嫌疑人全部落網。

7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被批捕、提起公訴

2016年9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對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陳文輝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鄭賢聰、黃進春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涉嫌詐騙罪;鄭金鋒、熊超、陳福地明知他人從事詐騙活動,仍為其提供銀行卡、提取贓款,均涉嫌詐騙罪;杜天禹非法出賣公民個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2017年4月17日,該案經審查終結,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4月20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該案。

今年6月23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017年6月27日上午9時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

作案手段披露: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等

經審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租住房屋,購買手機、手機卡、無線網卡等工具,從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購買五萬餘條山東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僱傭鄭賢聰、黃進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名義對高考錄取學生實施電話詐騙。

其間,鄭金鋒又與陳文輝商議,由鄭金鋒負責提取詐騙所得贓款。在得到「得逞後抽成10%好處費」的約定後,鄭金鋒聯繫陳福地,由陳福地向鄭金鋒提供多張用於實施詐騙的銀行卡。

8月19日16時許,鄭賢聰撥打徐玉玉電話,騙取其銀行存款9900元。得手後,陳文輝隨即讓鄭金鋒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鄭金鋒隨後又指揮熊超將9900元提取。

據臨沂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峰、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伙,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餘次,並造成山東省臨沂市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死亡。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陳文輝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從杜天禹(另案處理)處購買非法獲取的山東省高考學生信息10萬餘條,並使用上述信息實施電信詐騙活動。

官方重拳打擊電信網絡詐騙 ATM轉賬24小時到賬

一系列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曝光引發社會關注,中國官方也出重拳打擊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後到賬。

通告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獲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對洩露、買賣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對互聯網上發佈的販賣信息、軟件、木馬病毒等要及時監控、封堵、刪除,對相關網站和網絡賬號要依法關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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