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中新網報道,第41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世界遺產大會)2日晚(當地時間)在波蘭歷史名城克拉科夫開幕,會議為期11天。今年被提名加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共有34個項目,中國青海省可可西裡和福建省鼓浪嶼也在其內,分別申請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上述消息很多人振奮:如果青海可可西裡和福建鼓浪嶼全部順利入選的話,中國的世界遺產將達到52項。但同時一些疑問也隨之而來:世界遺產大會的職能是什麼?這些寶貴的「世界遺產」又是如何分類的呢?
這個事情需要從頭說起。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17屆會議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主要規定了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定義,以及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保護和國際保護的措施等,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上述遺產。
為保證該公約能夠有效實施,1976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成立。委員會由21名成員組成,每屆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成員的三分之一。另外,由7名成員組成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主席團每年舉行兩次會議,研究世界遺產委員會的工作。在該委員會成立的同時,我們熟悉的《世界遺產名錄》也建立起來。
那麼,什麼樣的「遺產」才能進入這個名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例會,即開頭提到的世界遺產大會,其主要職責是審核、批准新申報項目入選《世界遺產名錄》,並對已列入名錄的世界遺產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指導。1977年,首屆大會在法國巴黎舉行。
世界遺產並不是單指文化遺產,它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即雙重遺產)、文化景觀4類,其中世界文化遺產專指「有形」的文化遺產,主要包括文物、建築群、遺址等。1987年,中國長城、明清皇宮等首批6個遺產地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2016年,「左江花山巖畫文化景觀」與「湖北神農架」成功入選世界遺產,至此,中國世界遺產總數已達到50項,總量位列世界第二,僅次於擁有51項世界遺產的意大利。其中世界自然遺產11項,自然與文化雙遺產4項,文化遺產30項,文化景觀5項。
為何青海可可西裡與福建鼓浪嶼本次衝刺「世遺」?一位專家對記者表示,可可西裡被認為是目前世界上原始生態環境保存最完美的地區之一,這應該是其能衝擊世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鼓浪嶼的自然和人文景觀也是獨具一格。
不過,遺產地被列入世遺名錄並非從此一勞永逸。該名專家也對記者表示,評選「世界遺產」有一套詳細、嚴格的標準,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但要是放任不管使其遭受破壞的話,也可能會被警告甚至「摘牌」。
「申遺」成功之後,如何保護利用便成為一個重要議題。另外一位考古專家王巍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應當鼓勵文化遺產開發或利用,不能將之單純認為是地方政府為了通過開發旅遊來拉動經濟,但一定要將保護放在第一位。
「對這些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要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當保護、利用發生矛盾,利用要讓位於保護,絕不能以破壞文物為代價。」王巍強調,做好這項工作要掌握合理利用的「度」,「各部門要協商溝通,達到『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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