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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已基本確立

2017-07-12

【文匯網訊】 據澎湃新聞報道,7月11日,大檢察官研討會在貴州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指出,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已基本確立。

最高檢統計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中央部署由最高檢承擔的29項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或結項。最高檢改革規劃提出的91項具體改革舉措,有81項已經完成或結項,正在試點的2項。

「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已基本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改革深層次效應不斷顯現。」曹建明指出,地方各級檢察機關在改革框架內勇於實踐,形成了一批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

曹建明介紹,全國31個省區市和兵團檢察機關分3批開展司法責任制改革試點,遴選出員額制檢察官87284名,佔中央政法專項編製數的33.7%。今年6月,最高檢制定司法責任制改革實施意見,首批遴選228名員額制檢察官,占政法專項編製的31.8%。

與此同時,1088個檢察院同步推進內設機構改革,內設機構大幅精簡,大批業務骨幹回歸辦案一線,基層檢察院85%以上的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此外,符合檢察職業特點的保障體系也已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吉林、湖北、廣東等23個省份已進行省級財物統管改革。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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