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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境外刷1000元需上報 海外買買買受影響嗎?

2017-08-05

【文匯網訊】 當前,銀行卡已成為個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也成為了洗錢、腐敗等犯罪活動的重要方式。我國反洗錢工作正在不斷加碼升級。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8月3日,外管局綜合司發佈《關於銀行卡境外交易外匯管理系統上線有關工作的通知》,21日起發卡行應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9月1日後新辦銀行卡業務的境內金融機構,應在具備接入銀行卡外匯管理系統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條件後,方可開通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業務。


採集的信息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境內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櫃檯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

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

新規為防止境外非法洗錢

「通過數據採集,將銀行卡境外消費、境外取現跟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匹配,其主要目的是加強對銀行卡境外違法違規交易的管理。」 外管局相關人士如是說。

外管局解釋稱,隨著國際協作中有關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應對稅基侵蝕等要求的增加,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


上報下限為何限定在1000元?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境外提現金額較大、亂象較多,比如在一些國外的珠寶店、手錶店,就允許中國遊客用銀聯卡進行虛假購買,然後兌以現金;或者是通過倒賣銀行卡,進行境外取現,構成「螞蟻搬家」式「轉移資產」。


個人境外刷卡一旦超過1000元就會被自動統計,而若長期有超過1000元的境外消費,就可能被視為有洗錢嫌疑,到時就會被重點關注。

新規出台與我國當前外匯形勢無關

有網友質疑,外管局新規出台是與我國外匯形勢有關。來自北京的于先生認為,如果代購時刷的是境內銀行卡也就相當於外匯儲備在流失。大量的外匯儲備被代購消耗,等於損害了國家的利益。

外管局對此回應稱,此通知是外匯局開展早已部署的例行工作,跟當前的外匯形勢無關,更不涉及現有外匯管理政策的實質改變。

「此次外管局是從發卡金融機構直接採集相關數據,不涉及個人申報,因此採集標準設置的高低,都不影響個人實際使用銀行卡進行交易。」外管局相關人士表示。


事實上,雖然我國還不能實現完全自由地兌換外匯,以及大量地攜帶出入境,但是在經常項目下,已經實現了有限的開放。

從2007年開始,外管局將個人經常項目下的年度結匯總額由2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即每人每年度內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向銀行進行購匯價值總額不超過5萬美元的外匯。


新規會影響居民的境外消費嗎?

答案是不會。

事實上,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外匯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

外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新規不過是把這些記錄中需上報的部分採集出來,然後匯總報送,並非對個人信息的額外的過度的採集。

在廣東長期從事代購工作的龍兒(化名)說,新規的主要目的在於監管,1000元也不是限制消費額度,對於老百姓的正常消費其實沒有什麼影響,該買的還是可以買,也並不是說海淘後會有人找你繳稅。


「此次交易信息上報的是外管局,而不是海關,『清關被稅』的擔心是沒必要的。」龍兒說。

境外銀行卡、非銀支付不在上報限定範圍

同時,根據外管局新規表述,此次上報限定的是境內銀行卡,是指發卡行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各類銀卡清算機構標識的銀行卡,不包含境外銀行卡和非銀支付。比如工銀亞洲、建銀陸港通、中銀香港等境外卡提現和消費,支付寶、微信錢包消費的交易記錄都不會被採集和上報。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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