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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16人坐「風流監」 月領1萬 議員輪流探訪

2017-09-07

【文匯網訊】 香港16名反對派分子被判入獄,原本是為了使犯法者悔過,但他們除了經常有人「車輪轉」地探監解悶、減少獄中工作外,每人每月還可以獲得1萬港元的「支持金」。港媒則稱,這些人坐的是「風流監」。

據環球時報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上月改判衝擊政府總部的「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入獄6至8個月,反新界東北案中13名社運人士被改判入獄8至13個月,共16人至今已入獄超過半個月。然而,他們的獄中生活與一般囚犯大為不同。

政客濫權浪費資源 有違議員身份

法例規定在囚人士每月只可接受2次親友探訪,每次的時間為30分鐘,且不可以有超過3位探訪者。不過,律師、公職人員的探監屬於公務探訪,沒有次數和時間限制;至於立法會議員的探監也屬於「公務探訪」,議員可以帶同議員助理一同探監。

據香港商報報道,多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涉嫌濫用「公務探訪」制度,不足2星期內至少探監13次,既令在囚者毋須按時工作,又協助他們向外轉達鼓吹違法的信息。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工黨議員張超雄等逾20位議員參與探監活動。其中參與次數最多的是獨立議員朱凱迪及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據統計,有關議員在12日內,至少進行了探監活動13次;此等議員都盡量花光探監的時間,令被探監的囚犯,不用如一般囚犯般按時工作;獲議員們「公務探訪」的在囚人士,可以在冷氣房內與探望者談天,不用長期處於酷熱的監倉之內。

有懲教署人員透露,針對「公務探訪」,懲教署還需要安排額外人手為探訪人士進行安檢、保管行李,安排人員在房間外看守等,等於變相浪費資源。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16子」每月還可領到1萬港元的「安家費」。據《東方日報》6日報道,浸會大學學者杜耀明和歌手何韻詩等人組成「在囚抗爭者支持基金」,目標是籌得400萬港元,用以向16名在囚分子發放每人每月1萬港元「支持金」、入獄後因相關訴訟而導致的開支或法援分擔費等,16人的支持物資及探監者的交通費用,也可向基金申領實報實銷,可謂提供「一條龍服務」。

社交網頻更新續散信息

坐牢期間還享受這麼好的「待遇」,這些人不僅沒有悔過,反而更加囂張。港媒報道稱,他們雖然正在坐牢,但並未「與世隔絕」。首先臉書賬戶經常更新,估計他們一早就派專人負責管理並更新最新情況;其次,16人的親友及一批民主派議員充當中間人,通過探訪轉述對話內容,或事先申請把他們的親筆信帶出監獄。像黃之鋒剛入獄就對外傳口信,鼓動在監獄外的人「直接在前線阻止這個城市失去僅餘的自由」。

反對派分子使「16子」坐風流監,被批是在變相鼓勵青年人違反法律、破壞香港秩序。「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稱,民主派議員濫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令「16子」擁有特權,也使他們被判刑的嚇阻性大減。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16子」獄中繼續鼓吹「公民抗命」的理念,有關做法教壞年輕人,社會各界要嚴詞駁斥歪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也批評這些人企圖蒙騙下一代,「推人落火坑」。5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6》,回顧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年報稱,影響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趨暴力,立法會會議廳內外發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況令人憂慮,法院根據案情施以具有嚇阻性的重刑,從而堅決表明要充分保護公眾。

而就在西方一些媒體抹黑香港律政司上月的改判之際,英國牛津大學瓦德漢學院院長肯·麥克唐納發表文章,力挺香港律政司的上訴過程公開公正、尊重權利及符合法律,並直言有人詆毀香港法院是個「可悲的錯誤」,而抹黑香港法治者「不過是一群自稱擁護法治的人,因應某宗判決的政治需要,而調整他們對法治的理解」,倘若法庭根據某些公眾感受而做判決,就會出現「暴民統治」,令法治蕩然無存。香港《大公報》6日的一篇評論稱,黃之鋒等人被改判入獄,本來只是一宗普通的法律案件,但反對派卻趁機給這些人加上各種「光環」。他們從來都不是什麼英雄,只是一幫「搞事的政棍」,對香港沒有做過一件有意義的事,「更不是什麼政治犯,而只是一幫違法犯而已」。文章提醒說,反對派荒唐「造神」,居心叵測,市民不應受其蒙騙,為人父母者更不應置自己的子女於險地。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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