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葛婷)9名激進示威者被控於去年2月旺角暴亂期間干犯暴動、掟磚襲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毀壞等罪名,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科技法庭續審,首被告莫嘉濤遲到逾半小時才到庭,法官警告倘若情況持續,會考慮取消其保釋,改為還柙。
案中9名被告分別為侍應莫嘉濤(18歲)、清潔工人鍾志華(30歲)、演員何錦森(37歲)、侍應霍廷昊(24歲)、無業陳和祥(71歲)、運輸工人鄧敬宗(28歲)、無業李卓軒(20歲)、冷氣學徒林永旺(22歲)以及冷氣技工葉梓豐(18歲) ,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合共14項控罪。
「好似踢波 黃牌就有紅牌」
首被告莫嘉濤在審訊初期已承認一項襲警罪, 但堅持否認三項暴動和一項刑事毀壞罪。其代表大狀向法官解釋,被告今日遲大到,只是大意疏忽忘記出庭,希望法庭給予機會。法官指他不再提醒被告須準時到庭受審,但會記下他的遲到次數,倘若再遲到出庭,「好似踢波咁,黃牌(後)就有紅牌,而呢個法庭可能牌都唔出,直接取消擔保」。
第七被告稱「唔舒服」無法作供
法庭日前裁定9名旺暴案被告全部控罪表證成立,其中第七被告鄧敬宗今選擇出庭自辯,鄧於辯方主問時,同意採納已獲確定可以呈堂的口頭陳述,以及他被警方檢取的手機WhatsApp語音信息,惟鄧於控方盤問時,則矢口否認事發當日有份參與暴動及掘磚。自辯途中鄧突然舉手向法官透露自己「唔舒服」,無法繼續作供,法官唯有暫停審訊。
控方今於案件審訊期間一度申請將鄧敬宗還柙,因鄧作供時顯得相當疲倦,或許是他受到日常生活和工作影響,導致出現類似問題,擔心下周一審訊時鄧仍然出現同樣「不舒服」情況。法官聽畢理據後,拒絶控方的還柙申請,未有取消鄧的保釋。
至於是否傳召旺暴當晚曾向天開槍的交通警黃慶威出庭做證人,法官指要聽畢被告鄧敬宗的自辯供詞之後,才能決定。
控方早前於庭上播放多段新聞片,清楚見到一班人以磚頭及竹枝拋向到旺暴現場維持秩序的一輛警車,導致警車玻璃窗破碎。有人嘗試把雜物塞入車輪內,但不成功,最終大批警員趕到,驅散集結者。有警員作供稱,警車駛至近長沙街時,前方路中心被人擺滿多個大型綠色垃圾桶阻路,警車於是停下,然後便聽到附近百多名集結者不停叫囂「圍住佢、圍住佢(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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