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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倡廿三條斬件立法遏「獨」

2017-11-19

【文匯網訊】 (記者 鄭治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出,特區政府對全面準確地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責無旁貸。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指出,香港現行法例只規管部分分裂國家行為,她建議可就二十三條進行「斬件式」立法,先堵截「港獨」或其他威脅國家安全行為。公民黨梁家傑稱,同意可思考先通過《刑事罪行條例》處理「港獨」問題,但同時聲稱即使就二十三條立法亦不能制止香港討論「港獨」,反對派在目前政治氛圍下難以討論云云。

梁美芬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中央政府容許香港特區自行制訂禁止叛國等的國家安全法例是很罕有的,而這是國家不能妥協的底線,「幾時去立(法)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判斷,究竟香港有沒有出現國家不能容忍的情況。」

不立法 「獨人」愈猖獗

她認為,香港目前的《刑事罪行條例》、《社團條例》等,未能涵蓋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要求,例如無反分裂法,未必能處理現時「港獨」問題,舉例指現時有人派發「港獨」單張,「已經是宣傳『港獨』的行為,是煽動敵視中央政府,但特區政府亦未有作檢控,特區政府可能覺得(現行條例下)未必告得入,信心都不大。不告的話,問題將會仍然在此,年輕人又會繼續去做,越做越過分,但法律仍然空白。」

梁美芬坦言,中央和地方目前「關係緊張」,二十三條立法以「斬件式」形式立法是較好的方向,特區政府可以開誠布公,指出現行條例哪一部分不足以堵截「港獨」或其他威脅國家安全行為,先行修訂,讓市民更了解「港獨」如何違法。

她並期望反對派理性一點思考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我都希望反對派可以重新思考是否一開始就要『No、No、No,一定要同你死過』。」

梁家傑在節目中則稱,在目前情況下提出二十三條立法是「唯恐天下不亂」,會引起「極大的反對聲音」,「你看看立法會現在情況就知道提二十三條,民主派反對的力度、民間的聲音,肯定遠遠大過你現在做的(修改)議事規則。」

被問及「港獨」冒起,帶來立法的迫切性,他聲稱不能「倒果為因」,又稱即使就二十三條立法亦不能制止有人討論「港獨」。

至於分階段立法的問題,他則態度瞹昧,先稱:「不是一次過去做係有得諗,例如現在中央特別關注『港獨』,那你會不會在《刑事罪行條例》先做一做『港獨』這部分,令它可安一安心先?」

不過,被問到反對派會否同意分階段立法,梁家傑改口稱,「你要明白政治氛圍就『好�咿R』。自2003年立法不成,在這將近15年,香港的人權、自由、法治就不能令人安心,那你問『民主派』會不會支持?這很難講的喎。」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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