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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現階段應避免在大型場合冒犯國歌

2017-11-13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 鄭治祖)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後,再有個別滋事分子於香港足球代表隊比賽前噓國歌。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13日呼籲,現階段應避免再在大型場合冒犯國歌,又指在本地立法期間如出現拉布,會令全國人大常委會考慮香港是否有能力自行立法,而人大也有權因應情況,在立法期間作出指示。

梁美芬1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自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現階段應避免在大型場合發生任何冒犯國歌的行為,但在港足上周友賽巴林時,卻再有人噓國歌,如果這類事件一再發生,或會影響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觀感,使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留意國歌法的本地立法進程。

她續指,特區政府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屬於履行憲制責任,是被動角色,故本來預計不會觸碰追溯力問題,但如果在本地立法期間,立法會出現拉布或市民態度抗拒,或會令全國人大常委會考慮特區政府是否有能力進行本地立法。

對於在本地立法期間,是否將國歌法納入刑事,梁美芬指這並非必定由特區政府提出,有可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應情況作出指示,因國歌法是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特區政府必須要履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她又認為,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是透過本地立法或是直接公佈在香港實施,如果中央與地方關係好,空間便相對較大。

港足上周友賽巴林,在比賽前奏起國歌時,有個別滋事分子發出噓聲,有的就繼續坐下、背對球場,甚至聲言「去廁所」而離開座位。港足明晚會進行亞洲盃外圍賽最後一場主場比賽,迎戰黎巴嫩,足總表示會加派人手維持秩序,呼籲在場人士不要再噓國歌。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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