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律政司今日就本港制定持續授權書法例的建議,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據香港電台報道,律政司表示,當局考慮過法律改革委員會及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意見後,建議制定新的《持續授權書條例》,以新設的持續授權書制度,取代現行持久授權書機制,將持久授權書的適用範圍延伸至包括授權人的個人照顧事宜。
發言人說,現行的《持久授權書條例》容許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授權人日後變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事務,涵蓋範圍僅限於授權人財產及財政事務的決定。
根據當局建議,新的《持續授權書條例》生效後便不能再訂立持久授權書,但在生效日期前訂立的持久授權書所涉及事宜,繼續受原有的《持久授權書條例》規管。
責任編輯:范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