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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休會動議「未傾掂」今待續

2018-01-06
陳健波不點名提醒反對派議員,要作認真、有意義的發言,必能在有限時間內展開高質素辯論(記者黃洋港攝)

陳健波不點名提醒反對派議員,要作認真、有意義的發言,必能在有限時間內展開高質素辯論(記者黃洋港攝)

【文匯網訊】(記者 莊恭誠)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修訂財委會及兩個小組委員會會議程序的機制,目的為確保會議有秩序、有效率及公平進行。然而,反對派在會議一開始,便採取慣用的「拉布」伎倆,不斷糾纏規程問題,拖延會議進程,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一一駁斥。其後朱凱迪更提出休會動議,會議結束時該事項仍未完成處理。

繼去年底成功修訂議事規則一役,建制派新年伊始再接再厲,計劃再修訂財委會及轄下人事編制小組、工務小組的會議程序,避免關乎經濟民生的撥款等事項遭反對派「拉布」阻撓。

議案被退「賴」裁決嚴苛

財委會特別會議昨日商討修訂上述會議程序機制,主席陳健波原已應部分委員要求,容許以議案形式提交對機制的建議,以便委員就機制提出不同方案及修訂,同時確保會議有秩序、有效率及公平進行。

不過會議剛開始,反對派就連番提出多項規程問題、意圖「拉布」,拖延約一個半小時後,原定議程才得以展開。其中朱凱迪率先發難,把矛頭指向主席陳健波,指自己提出的議案因中英文不一致和措辭有誤,例如中文寫「合法合憲」,英文只寫「legal」而無「constitutional」,遭到退回,聲稱陳健波的裁決太嚴苛。

陳健波指出,中英文未能對應,會造成歧義,而且英文版少了一項重要元素,屬實質內容錯誤,令議案內容無法理解,因此裁定退回。他指出,對於部分議案中的輕微錯誤,秘書處已主動提醒委員修改,最終亦准許提出。

毛孟靜則在辯論尚未開始時,已「預言」會上每人只有八分鐘發言時間不足夠。對此,陳健波引用議事規則第38(1)條和43條回應指,除非有指定情況,委員發言不得多於一次,而財委會主席可就委員發言時間另作決定。他說明白委員關注今次辯論,在平衡委員發言空間和會議效率的基礎上,定出八分鐘的發言時間,已較以往的三分鐘為多。

陳健波:八分鐘發言適當

陳健波又強調,目前的會議與接下來修訂會議程序,屬完全不同的議題,後者涉及許多方面、不同角度,前者則只關於確立修訂會議程序的機制,而且委員就此提出的各議案並不複雜,亦都關於同一主題,相信八分鐘發言時間適當。他又形容各委員皆能言善道,而且不點名提醒反對派議員,只要作認真、有意義的發言,一定能夠在有限時間內展開高質素辯論。

一輪糾纏之後,首位就原定議程進行辯論發言的朱凱迪,在發言完結時提出休會動議。至昨日會議結束,休會動議仍未處理完畢。會議今早繼續。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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