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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通報兩起干擾環境監測案例 責任人被處分

2018-01-14

【文匯網訊】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保部14日通報兩起干擾環境監測案例,兩地已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直接責任人和分管責任人行政處分。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通過對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例行檢查時發現,2017年9至10月期間,江西省新余市飛宇、河南省信陽市南灣水廠兩個國控站點附近有霧炮車噴霧作業,水霧直接噴淋空氣質量監測採樣口及周圍局部環境,該行為干擾了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活動正常進行,環境保護部分別緻函兩省,責成嚴肅查處。兩地經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已依紀依法分別給予直接責任人和分管責任人辭退、行政記過、行政警告、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行政處分。

為了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嚴禁任何形式的環境監測干擾行為,環境保護部於近日印發了《關於近期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受到噴淋干擾有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要求各地舉一反三,加大查處力度,確保監測設施不受干擾。

《通報》指出,上述兩起案例的發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構建起預防和懲治環境監測弄虛作假行為的有效機制,尚不能確保環境監測獨立運行不受干擾。各地要引以為戒,夯實責任,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準確。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中辦、國辦《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及時曝光查處典型案件,切實提高相關部門和人員思想認識和底線意識,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環境監測不受干擾。

二是強化溝通協調,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建立健全防範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環保部門要加強與城管、市政、建設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在站點旁設立警示標牌,嚴禁非運維人員進入站點周邊環境;堅決取締影響、干擾城市空氣質量監測正常運行的設備設施;嚴禁噴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採樣平台。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保障監測數據質量。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同時根據「12369」環保熱線舉報等線索,加大查處力度,發現有人為干擾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作出處理,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並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報。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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