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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案再多3人准保釋

2018-02-0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杜法祖)13名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的示威者,2014年6月企圖硬闖立法會大樓,全部因參與非法集結罪判處社會服務令,上訴庭去年接納律政師加刑申請,改判各人即時入獄8個月至13個月。眾被告早前申請終院上訴證明書獲批,當中有10人已取得保釋,特區終審法院7日午再批准餘下3人朱偉聰、嚴敏華以及梁穎禮,各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代表朱偉聰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被告的上訴理據有合理可爭議之處,又指朱有很強的本地聯繫,且無案底,而「雙學三丑」的案件前天已上訴得直,被告的保釋申請理應得到批准。代表另外兩人的大律師郭憬憲表示沒有補充。控方表示不反對3人提出保釋申請。

特區終院署理首席法官李義批准上述3人保釋的條款,包括提供1萬元保釋金,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向警署報到,以及居住在報稱地址。李義稱衝擊政府總部案件已塵埃落定,因此會盡快就反東北案的申請上訴許可聆訊。

朱偉聰、嚴敏華和梁穎禮3人於下午5時一同步出終審法院大樓,朱偉聰表示在監獄半年來學懂很多,指自己在獄中有就抗爭運動作了深刻反省。梁穎禮則表示感謝囚友及一些明白事理的懲教職員。嚴敏華指今次是她第二次坐牢,惟上次沒作反省,今次則有反省甚麼才是自由。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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