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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黃河流域將實行禁漁期制度

2018-02-19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為養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黃河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農業部決定自今年起實行黃河禁漁期制度。

根據農業部通告,禁漁區包括黃河幹流,扎陵湖、鄂陵湖、東平湖等3個主要通江湖泊,以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無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條主要支流的幹流河段。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為禁漁期,禁止所有捕撈作業類型。

通告要求,在上述禁漁區和禁漁期內,因科學研究和馴養繁殖等活動需采捕黃河天然漁業資源的,須經省級以上漁業主管部門批准。

農業部還提出,各省、自治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在上述禁漁規定基礎上,適當擴大禁漁區範圍,延長禁漁期時間。

責任編輯: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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