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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展諮詢 為期1個月

2018-02-23
港交所表示若諮詢結束後毋須大幅修訂建議,最快4月底刊發總結。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大公報資料圖)

港交所表示若諮詢結束後毋須大幅修訂建議,最快4月底刊發總結。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交所今日(23日)公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文件,就有關引入「同股不同權」企業、無收入生物科技企業及放寬第二上市,作進一步的細節諮詢。

有關的諮詢將為期1個月,至下月23日截止。港交所預期,若諮詢結束後毋須大幅修訂建議,最快4月底可刊發諮詢總結,修訂的上市規則生效後開始接受上市申請。

企業特權股另探討

港交所未在諮詢文件內就企業是否能持有特權股份下定案,但指將會於稍後、新規行3個月內,就企業能否持特權股再作的市場諮詢,探討允許公司享不同股票權是否可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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