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港運輸署修訂巴士車長工作指引 每更駕駛上限10小時

2018-02-23
港運輸署修訂巴士車長工作指引,減少車長工作時間,增加休息時間(文匯報資料圖片)

港運輸署修訂巴士車長工作指引,減少車長工作時間,增加休息時間(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運輸署今日(23日)與巴士工會會面,交代建議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指引》)的內容。經檢討後,運輸署對《指引》作出縮減駕駛時間、增加車長休息時間等多項修訂。

運輸署發言人指,檢討《指引》已仔細考慮巴士工會、巴士公司和社會人士的意見,在為乘客提供適切的服務、車長的作息時間、以及巴士公司的營運需要之間取得平衡。

主要修訂包括:(i)最長更次時間及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逾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逾12小時及10小時;(ii)車長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由現時30分鐘增加至40分鐘;(iii)可適度安排特別更次時間可超逾12小時,但不應超逾14小時,車長駕駛時間不應超逾10小時,以照顧市民乘車需要;(iv)車長在一個更次時間達 8 小時或以上,便應獲不少於1小時的用膳時間。該修訂《指引》有望於約2019年第2季內全面實施。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