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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漢文醉駕判160小時社服令

2018-04-06

【文匯網訊】(記者 葛婷)男歌手梁漢文今年‪1月‬駕車途中,於中區花園道失控撞欄。警方到場後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驗出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梁漢文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兩項罪名,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兩年,罰款1,500元,刑滿後須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46歲的梁漢文被控於2018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掃毀路邊約2米長鐵欄,「吹波波」時被揭發酒駕,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的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另指他在相同地點不小心駕駛。

辯方早前透露,梁漢文已去信有關部門表示願意賠償,裁判官香淑嫻6日判刑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決定判處有關刑罰。

大批記者6日下午於法院門外守候,散庭後梁漢文表示會尊重社會服務令,期間會和助理協調演出工作。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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