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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二審罪成 馬英九上訴

2018-05-31
馬英九就泄密案提出上訴(台灣「中央社」資料圖片)

馬英九就泄密案提出上訴(台灣「中央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高等法院」早前推翻一審無罪判決,裁定馬英九罪成,判監4個月,或以1000元台幣(約264港元)折算一日刑期改科罰金。馬英九辦公室3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馬英九已委任律師,針對「高院」判決諸多疏漏及違法處,於法定期間內上訴,要求「高院」就本案開庭審理。

新聞稿指,有關案件是一宗「憲法」訴訟,「高等法院」對於本案疏漏百出的有罪判決,明顯造成不當先例,使日後領導人面臨重大事件時,有機會視若無睹、置若罔聞,以逃避牢獄之災。

新聞稿又強調,馬英九上訴,爭的不只是個人清白,更要爭取領導人管治的合理權限,不能被不當限制。(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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