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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梁天琦囚6年 法官:不姑息目無法紀的暴力行為

2018-06-11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本民前」前成員梁天琦等3人罪成今日(11日)被判囚3年半至7年不等。

 法官彭寶琴形容事件有規模、有組織、極為嚴重,判決時只考慮暴力行為程度和破壞社會安寧程度,不接納被告的個人背景及犯案動機作求情。法庭不容許任何人將民生或政治爭議訴諸於暴力,不姑息目無法紀的暴力行為。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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