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陳川)《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昨日發表題為《禮頓與UGL屬同集團 689任內屢接政府大工程》的報道,僅以禮頓與澳洲UGL屬同一集團,就暗示梁振英與禮頓得以承接政府大型基建工程合約有關。梁振英今日(16日)在fb發表聲明,強調自己與禮頓公司從來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亦沒有參與任何政府工程合同的審批。對《蘋果》含沙射影,不負責任的報道,他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在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前,梁振英將自己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賣予UGL,其後簽下了不競爭、不挖角的協議,並根據協議收取了5,000萬港元。不過,這正常的商業操作,就被反對派不斷借題發揮。
無參與政府工程合同審批
梁振英在今日聲明中指出,他在2011年12月,即當選行政長官前,與UGL簽署為期兩年的不競爭、不挖角協議,在兩年限制期結束,即2013年12月後,他與UGL並無任何關係。3年後,即2016年11月,CIMIC才成為UGL的50.45%股東。「因此,我與CIMIC及CIMIC持有的禮頓亞洲公司從來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亦沒有參與任何政府工程合同的審批。」
他強調,這些基本事實全部是公開資料。「對《蘋果日報》含沙射影,不負責任的報道,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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