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最高檢:打擊「金融大鱷」 把握入罪標準

2018-06-25

【文匯網訊】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的「強化檢察服務保障 助力『三大攻堅戰』」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既堅決打擊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又要把握入罪標準。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消息,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1835件70348人,提起公訴73650件114936人。批捕率、起訴率分別達74.5%和91.3%。

金融風險是當前突出重大風險之一,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是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聚集金融風險、影響金融安全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各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貫徹寬嚴相濟司法政策,準確區分金融領域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做到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適度,既堅決打擊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又嚴格把握相關犯罪入罪標準,避免以刑事手段過度介入經濟糾紛,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提高辦案質量,各地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加強專業化建設。在北京、上海,檢察機關開展專業化辦案模式的積極探索,在三級檢察機關設置了金融檢察部門,對金融犯罪案件實行專業化辦理。江蘇、廣東等省級檢察院成立網絡安全與金融犯罪辦案組,抽調業務骨幹,整合辦案資源,做到專人負責、精準高效。

此外,為進一步解決專業技術問題,檢察機關在辦理一些案件中積極探索專業人員同步輔助審查機制和專家輔助介入制度。對一些專業性強、電子數據量大的金融犯罪案件,邀請技術部門骨幹力量同步介入審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為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懲防犯罪合力,最高檢建立健全關於辦理涉金融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對各地檢察機關辦理金融犯罪重大敏感案件情況報告、督促辦理、信息報送等提出明確要求,強化對案件的指導與督辦工作。

同時,各地檢察機關建立健全與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在辦理金融犯罪中強化責任擔當,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強化偵、捕、訴的銜接與配合。通過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與公安機關、金融監管部門會簽文件、建立互相通報情況機制等方式,形成打擊和預防金融犯罪合力。

特別是針對投資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低下的群體、金融犯罪案件高發的地區、多發性涉眾型金融犯罪手段,各地檢察機關還積極落實「以案釋法」制度,全方位加強金融犯罪預防工作,增強金融預防工作的受眾面和持續性,引導廣大群眾養成金融風險意識、提高識別金融風險能力,理性投資、依法維權。

責任編輯:劉雲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