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明確了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合併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劃轉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為高質量推進新時代稅收現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證。提出了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推進辦稅和繳費便利化改革,從根本上解決「兩頭跑」、「兩頭查」等問題,切實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和繳費成本,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稅務機關,使人民有更多獲得感。堅持優化高效統一。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法統一性,統一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徵管服務標準,促進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協同穩妥。
《改革方案》提出,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地、州、盟,以下統稱市)稅務局、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稅務局改革的步驟,逐項重點工作、逐個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改革方案》要求,加強稅務系統黨的領導,完善加強黨對稅收工作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確保稅務系統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優化稅務系統黨的領導組織架構,完善稅務系統紀檢監察體制,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健全黨建工作機制,稅務總局承擔稅務系統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負責指導加強各地稅務部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群團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形成各級稅務局黨委與地方黨委及其工作部門共抓黨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還就完成新稅務機構掛牌、制定新稅務機構「三定」規定、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推進稅費業務和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強化經費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重點改革任務進行了具體部署,並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期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並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從嚴從緊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徵管職責,完善結構佈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機構設置科學、職能職責清晰、資源配置合理。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範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徵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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