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陳永臣)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向網台D100主持人李慧玲發出律師信,指她在上月底主持節目中的言論有誹謗之嫌,要求對方更正及道歉。網媒《立場新聞》23日就此事向梁振英提問,問他會否擔心外界認為他「經常使用法律手段震懾對自己不利言論」。梁振英回應指,古今中外都有誹謗法,而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有依法保護自己和家人聲譽的權利,而所有人包括傳媒人,在撰文發聲時必須依據事實。
李慧玲在今年6月28日的D100節目《左右大局》再次炒作UGL事件,內容涉及港鐵董事局、董事、梁振英、UGL和澳洲禮頓之間的「關係」,又聲稱港鐵早前召開特別董事會,出席的董事「個個不停抦」梁振英云云,該集節目其後被D100下架。梁振英在律師信中指,李慧玲在該節目中作出失實評論,涉及誹謗,要求她更正和道歉。
《立場新聞》23日就此事問梁振英「認為」李慧玲如何誹謗他,及是否擔心給予外界一個「常用法律手段震懾對自己不利言論」的印象。
梁振英23日在facebook公開回應有關提問指,古今中外都有誹謗法,而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有依法保護自己和家人聲譽的權利,所有人包括傳媒人和立法會議員撰文發聲涉及他人聲譽時有依據事實、考究事實的責任。」
批李慧玲揑造事實誹謗
他指李慧玲當日所言並非評論,而是揑造事實,認為她觸犯民事和刑事誹謗,故要求她更正和道歉,但仍未到起訴的地步。他又提到D100已將涉事視頻從YouTube移除,着記者自行從其他渠道查找誹謗內容的紀錄。
梁振英並指出,「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在16個月前、梁振英被提名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候選人前幾天,妄指當時香港和外國的稅局正在調査梁振英,「不宜」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事實是我從來沒有收過任何稅局的査詢,遑論調査,這樣的揑造事實,又不肯撤回和道歉,不該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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