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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誓撐「港獨」議員必須被依法追究

2018-07-25

【文匯網訊】特區政府保安局宣佈根據《社團條例》關於國家安全的條款,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決策得到港人社會普遍支持,但部分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卻公然為陳浩天撐腰張目,立場明顯違反就任誓詞,其議員資格應該受到質疑及被DQ。

事件中,反對派政黨議員的回應大多顯得進退失據和支吾以對,但其中的區諾軒和毛孟靜,在上星期日舉行的「民陣大遊行」中擔任「總指揮」,公開帶頭呼叫支持「港獨」的口號,表現十分「落力」和令人側目。

有關問題,性質嚴重,不能等閒視之,必須依法予以追究,否則,不僅保安局制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禁令成效會受到衝擊,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反對分離分裂這一大是大非問題上更會製造混亂和助長歪風惡氣,令陳浩天及其餘「港獨」分子繼續有恃無恐,後果嚴峻。

事實是,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是特區唯一立法機關,負有制訂法律和通過政府議案等職責,是整個特區管治架構的組成部分,在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方面理應和特區政府同一立場,支持政府依法施政,不應另有所圖,更不應公開「拆台」。如果有立法會議員連維護國家安全、遏止「港獨」這一重大原則問題都不能和特區政府保持一致,甚至反過來向社會傳遞支持「港獨」的錯誤訊息,則其為害可說比「香港民族黨」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更重要的是,身為立法會議員,在就任時是要依法宣誓的,誓詞內容為:「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在這裏,白紙黑字、一清二楚,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條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港獨」的目的就是要鼓吹香港與國家分離、脫離祖國「獨立」,對基本法是明顯的違背與牴觸。區諾軒和毛孟靜,當日就任時曾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今日卻公然走上街頭,帶頭鼓動「港獨」、鼓吹分離分裂,這樣的行為,不是已經完全違背了議員誓詞,不是已經應該失去議員資格了嗎?

去年,梁頌恆、游蕙禎和「長毛」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等人,因未有依法宣誓而失去議席。正是前車可鑒、有例可援,今天,區諾軒和毛孟靜公然支持「港獨」、分裂國家,公然踐踏法制、違反誓言,其性質可說比梁游之流的胡言亂語嚴重百倍。如果區諾軒、毛孟靜仍然可以高踞議事殿堂,則今後「港獨」逆流在港人社會特別是青年學生中如何可以遏止?特區政府又何以面對中央、全國和支持保安局禁令、維護國家安全的市民?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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