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黃寶儀)《關於促進粵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台48條」)26日起正式實施,廣東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粵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廣東企業、居民同等待遇。
廣東省台辦副主任陳林佐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粵台48條」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及特點,表示「粵台48條」的內容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待遇」和「逐步為台灣同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兩部分構成,具體包括13個板塊,共48條措施。
據介紹,第一部分包括項目支持、擴大准入、技術研發、基建採購及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場、農業和金融等7個板塊28條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職業資格、人才支持、基金及評獎、文化學術民間交流、影視合作及圖書進口、就業創業學習生活便利化等6個板塊20條措施。
為支持台企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未來台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廣東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可與廣東企業等各類資本同等條件參與省內各級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PPP項目等合作建設。廣東還在擴大市場准入方面先行先試,提出台灣同胞在我省申辦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參照港澳居民執行,達135項。
陳林佐表示,「粵台48條」堅定不移為台灣同胞謀福祉,回應台企台胞的普遍訴求。為方便台胞在廣東就業生活,「粵台48條」明確提出完善台灣同胞在粵居留、出入境、人事人才招聘、銀行開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房產、就醫、住宿、值機、高鐵動車等各類服務管理體系,實行網絡系統升級,開放台胞證註冊登錄、證件識別。有意向來粵工作的台灣同胞,可憑台胞證註冊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台」,或直接登錄「廣東就業網」「廣東人才網」,查詢適合的崗位招聘服務及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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