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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遊台遇害案|男友被改控4項洗黑錢罪

2018-08-22
2月17日凌晨,潘曉穎(右)與男友返回旅館,之後再未出現。(視頻截圖)

2月17日凌晨,潘曉穎(右)與男友返回旅館,之後再未出現。(視頻截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歲香港女生潘曉穎今年2月與19歲男友陳同佳到台灣旅遊,不料期間遭殺害棄屍。陳同佳因涉嫌盜刷潘曉穎的銀行卡,原被香港警方控以盜竊及處理贓物共3項罪名。案件22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早前控方曾考慮控告被告謀殺罪,但今日經控方新增和修訂控罪後,被告陳同佳現被控4項洗黑錢和3項盜竊交替控罪,繼續毋須答辯。

經修訂及新增控罪的首項洗黑錢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處理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即潘曉穎的提款卡、相機、手機及2萬元新台幣。其餘3項洗黑錢罪則指,他另處理了19200港元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3項盜竊罪則為後3項洗黑錢罪的交替控罪。案件將於9月10日在東區法院再訊,以待轉介高院審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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