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兩名內地男子上月涉在香港紅磡體育館外,兜售黃子華棟篤笑的「黃牛票」,29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監禁兩個月。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很明顯有安排及預謀犯案,須判以有阻嚇性的刑罰,求情中指被告有家庭負擔並不是減刑理由,以3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初犯,因此判監兩個月。法官提醒被告不要再來香港犯罪,若再犯一定會被判處更高刑罰。
香港警方於7月30日採取的「放蛇」行動以打擊非法炒賣門票活動的行動中,發現兩名被告將原價380港元的門票以每張1800港元出售,當場將他們拘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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