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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掛牌整治18個涉黑涉惡問題突出鎮街

2018-09-12

【文匯網訊】據大海洋網南方網訊報道, 自今年2月份以來,廣州市紀委監委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納入日常執紀監督和市區巡察的重點,並對18個涉黑涉惡問題突出掛牌鎮街實行專項整治。9月10日,廣州市監委公佈消息稱,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線索251條,立案查處103人,已經處理34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紀)處分32人,堅決打掉一批操縱和參與黑惡勢力的基層黨員幹部。

建立線索雙向移送和查辦結果反饋機制

自今年2月份以來,廣州市紀委監委立足職能定位,結合實際工作,密集出台《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方案》《廣州市紀委監委機關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專項行動方案》等一系列具體配套規定,先後8次組織召開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專題會議部署推進,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納入日常執紀監督和市區巡察的重點、納入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三年行動計劃年度工作要點、納入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42項監督責任清單,並對18個涉黑涉惡問題突出掛牌鎮街實行專項整治。

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對黑惡勢力「釜底抽薪」,必須多部門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如何與政法、組織、信訪等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現掃黑除惡和打擊「保護傘」同頻共振?廣州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雙向移送和查辦結果反饋機制,明確涉黑涉惡線索對接、查處反饋流程,定期召開線索處置協調會,同時不定期聯合督導,努力提高掃黑除惡和懲治腐敗的整體性和協同性。截至8月底,市、區兩級紀委監委共接收政法機關移送線索60條。

為進一步完善協作機制,廣州市紀委監委還會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制定了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會商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各部門協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結合基層「拍蠅」深挖線索

「懲治涉黑涉惡腐敗、打擊『保護傘』,找出高質量的問題線索是難點。」在工作實踐中,廣州市紀委監委發現,線索來源不廣、質量不高,部分線索跟進力度不足等問題,影響了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工作的深入推進。如何突破線索瓶頸?對此,廣州市紀委監委轉變工作方式,摒棄「等靠要」、念好「三字訣」,變「等米下鍋」為「主動出擊」。

發動群眾幫忙「找」,主動收集問題線索。充分發揮紀檢監察信訪舉報主渠道作用,廣泛運用互聯網、新聞、微信等媒體媒介,發動群眾提供涉黑涉惡問題線索,並對潛在問題線索深挖徹查。截至8月底,通過發動群眾舉報收集問題線索77條,占線索總量的30.68%。

主動出擊廣泛「挖」,全面拓展問題線索。全面借助巡察「利劍」、派駐「探頭」、審查調查、督查督辦等工作抓手,共收集問題線索68條。同時,利用走村入戶、提審在押人員等機會對問題線索進行深度梳理,集中研判近兩年來司法判決和公安機關收網的涉黑涉惡案件,建立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專門台賬,分類處置、銷號督辦。

對外協同聯合「排」,同步排查問題線索。廣州市紀委監委派出專人參與市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工作,結合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對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腐敗問題線索「零放過」,共摸排相關線索信息12條。在劉永添特大涉黑涉惡案件一審判決後,市紀委在沒有公安機關移送問題線索的情況下,通過主動摸查,查處了充當涉黑涉惡「保護傘」的2名公安機關處級幹部。

一查到底、從嚴從快、查處絕不護短

有了線索僅僅是第一步。「主動核查、交叉核查、督辦核查、聯合核查、提級核查,只要有利於推動工作的,我們都努力嘗試。」廣州市紀委監委通過多種方式對線索予以規範處置,快查快辦,及時回應群眾期待。

作為「打傘」主力軍,廣州市紀委監委重拳出擊、重點突破,制定了市紀委監委懲治涉黑涉惡腐敗領導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領導每人負責查處1宗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案件的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牽頭制定問題線索處置方案,親自指導紀檢監察室提級直查,查實一件,點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原三級警長劉嵩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處,海珠區官洲街道侖頭經濟聯合社原黨員李建豪開設賭場並充當「保護傘」被查處,白雲區太和鎮原黨委書記劉參議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處……在一項項強力舉措的推動下,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工作捷報頻傳。

就在近期,廣州市白雲區紀委監委與公安機關聯手,先後打掉了盤踞在白雲區石門街紅星村、太和鎮園夏村、均禾街石馬經濟聯社的3個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已對33名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或充當「保護傘」的黨員予以立案。在掃除3個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時,白雲區紀委監委對相關線索順籐摸瓜,一舉剷除了太和鎮原黨委書記劉參議、均禾街城管執法隊原隊長蘇鉅城、石門街城管執法隊原科員趙峻生等3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黨員幹部,並在相關職能部門配合下拆除約4萬平方米的違法建設,極大提振了基層群眾對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的信心。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村霸」劉永添獲刑20年

2018年3月8日,廣州市紀委監委在媒體通報曝光了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廣州市黃埔區東區街劉村社區原黨委書記劉永添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問題被列入通報內容,這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村民無不拍手稱快,「他們禍害村裡多年,這下終於清淨了!」

根據廣州市紀委通報,1999年,劉永添當選原蘿崗區東區街劉村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後,為獲取非法利益,利用其身份強行制定「劉村轄區內所屬村、社土地上的工程必須由本村、社人員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規則,並夥同他人成立公司,逐步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通過暴力傷害、滋擾、阻撓等非法手段,強攬、搶佔劉村轄區內的工程,並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打砸傷人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2018年2月10日,經荔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劉永添等5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罪,對劉永添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5020萬元,罰金120萬元。劉永添身為共產黨員,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違紀違法情節嚴重,涉黑涉惡性質惡劣,嚴重損害群眾利益,被開除黨籍。

8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永添等54人涉黑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判處主犯劉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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