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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住證可替代回鄉證辦兩地牌車業務

2018-09-1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13日公佈,為貫徹落實今年9月1日起實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從即日起,申請人申請辦理港澳入出內地直通車指標、牌證時,可以交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代替《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這意味著港澳車主今後持居住證可辦理兩地牌車輛登記、車牌申領等多項車駕管業務,業務辦理流程簡化。

另據瞭解,廣東全省現有港澳車約9.2萬輛,近期有6項港澳直通車業務上線「粵省事」平台,港澳車主只要通過微信「掃一掃」或搜索小程序即可網上「刷臉」在線辦理。該6項港澳直通車業務涵蓋駕駛人變更、換補行駛證、換補機動車號牌、變更口岸、延期、報停等;並實現免填表、免跑動,免一切紙質資料;預計每個港澳車主可少填16項數據、少報3份材料、少走2次。

責任編輯: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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