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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助教猥褻性侵男童判囚13年定讞

2018-09-17

【文匯網訊】台灣高雄市一名小學棒球隊助理教練,被控猥褻性侵8名學童遭判13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現年24歲的王男被控任職高雄市某公立小學棒球隊期間,對8名學童性侵或猥褻共30次;8名被害人中,當時只有兩人滿12歲。

檢方認定被告男子從2013年8月到隔年5月擔任棒球隊助理教練期間,利用學童對其信任和教育、訓練的監督關係,在宿舍內對學童強制猥褻、強制性交。

據指出,如果有學童不願配合或抗拒,他就出言恐嚇,並曾在晨操時,把不聽話的學童叫進宿舍內猥褻。許多學生畏懼他是教練,不敢張揚。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王男為滿足私慾,藉擔任助教的機會及地位,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累犯30罪,致學生身心受創甚巨,依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等罪判處13年徒刑。

王男上訴求輕判,最高法院考量他未賠償被害人損失,駁回上訴、判刑13年定讞。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來源:香港中通社)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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