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寶峰)記者20日獲悉,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中國香港(地區)商會、香港內地經貿協會等香港社團組織近日聯合發出建議書,建議相關部門在制定與修改後的個稅法相配套的細則或規定時,能夠繼續向在內地長期工作生活的香港同胞給予5年以內免負全球納稅義務的稅收優惠。
今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決定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前述香港社團組織認為,修法後,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確立的「五年以下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規則是否仍然有效,或面臨不確定性。
建議書指出,在大灣區建設過程中,如何鼓勵香港青年人北上就業創業是一項重要議題。因為內地和香港存在稅負差異,因此稅收優惠政策將是一項鼓勵香港青年來內地創業、居住的促進措施,特別是有利於引進並挽留香港各領域專業人才,為「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貢獻力量,進而加快香港與內地的深度融合。
建議書還認為,香港青年是香港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不少香港同胞由於其長期在內地生活和工作,他們對國家政策措施的理解十分及時和準確。這部分群體也搭建了海外香港同胞瞭解內地發展情況的橋樑,是實現國家繁榮、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關鍵力量。給予稅收優惠、吸引並留住更多香港同胞在內地就業,無疑將鞏固並擴大擁護「一國兩制」、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群眾基礎,同時也有利於香港地區長期繁榮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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