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消息,國家醫保局昨天對將17種降價抗癌藥納入醫保的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相關部門已對抗癌藥的落地工作進行部署,確保患者在今年11月底前逐步能買到降價後的抗癌藥。
今年6月,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督促抗癌藥加快降價」的要求,國家醫保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啟動了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根據相關數據,醫保目錄外的獨家抗癌藥共有44種,國家醫保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和投票遴選,提出了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臨床價值高的建議談判品種。
在企業提交談判材料的基礎上,醫保局組織專家開展評估,並與相關企業進行了談判。經過談判,有17種抗癌藥談判成功,談判成功的藥品統一納入藥品目錄乙類範圍。談判確定的支付標準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到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國家醫保局介紹,本次談判的一大亮點在於17種談判成功的藥品中,有10種都是2017年後上市的新藥,充分體現了我國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但這些新藥的專利期較長,且價格與周邊國家或地區相比差距不大,談判難度很大。
國家醫保局在啟動談判時便對談判難度有了充分的認識並積極應對,通過完善評估方法、加強與企業溝通、合理引導預期等,有力推動了談判的成功;同時,各企業也對本次談判予以高度重視,非常認同談判落實國家調整稅收政策工作部署的重要意義,自身降價使中國癌症患者用到救命藥的意願較高,積極配合國家醫保局一起順利完成藥品談判工作。
據悉,國家醫保局已經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計劃,確保「讓談判藥最終吃到患者嘴裡」。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給各地印發談判結果的文件,加快指導地方執行落地,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照支付標準在省級集中採購平台公開掛網,醫保部門要調整醫保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同時,為確保醫院敢進藥、醫生敢開藥,醫保局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生用藥的指導,保障抗癌藥的採購和合理使用,解決醫生開藥的顧慮,讓患者真正可以買到這些抗癌藥。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