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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閉門審理 擇日宣判

2019-01-04

【文匯網訊】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1月4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由溫州中院常務副院長陳有為承辦並擔任審判長,還首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

被告人鍾元,男,1991年6月出生,漢族,中專文化程度,務工人員,四川省金堂縣人。因本案於2018年8月28日被樂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溫州中院提起公訴,溫州中院於同日立案。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鍾元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鍾元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鍾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採取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乘客被害人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行為後殺人滅口。提請對被告人鍾元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被告人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對其犯罪行為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搶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預備,且有坦白、悔罪等情節,請求從輕處罰。

因涉及個人隱私,根據法律規定,溫州中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進行審理,案件將定期進行宣判。

案件回顧:

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5日發佈通報,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樂清警方於8月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8月25日,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上發佈聲明致歉,聲明中稱作為平台,辜負了大家的信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滴滴表示,目前,嫌疑人鍾某已被樂清警方抓獲。經核實,鍾某此前背景審查未發現犯罪記錄,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含車牌號)在順風車平台註冊並通過審核,在接單前通過了平台的人臉識別,但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滴滴在聲明中提到,在該車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順風車乘客投訴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滴滴客服承諾兩小時回復但並未做到,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無論什麼原因,平台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滴滴表示,將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同時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並且承諾無論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責,以及應當承擔多少責任,未來平台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8月26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再次發佈情況說明,滴滴在最新聲明中表示,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8月26日下午,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運輸、公安部門,針對上述事件,對滴滴公司開展聯合約談,責令其立即對順風車業務進行全面整改,加快推進合規化進程,嚴守安全底線,切實落實承運人安全穩定管理主體責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整改情況。

8月31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第二次會議,決定自9月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開展進駐式全面檢查。會議指出,確保網約車行業安全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近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連續發生多起滴滴司機殺害乘客、性侵、性騷擾事件,特別是8月24日發生的浙江溫州樂清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途中被害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和極大憤慨。會議對事件中遇害者表示哀悼,對受害人及家屬表示慰問,對犯罪分子將依法嚴懲,對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滴滴公司將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

交通部等多部門9月5日對網約車平台開展進駐式檢查後,10日晚交通部和公安部聯合發佈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網約車平台和順風車服務平台開展聯合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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