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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製度有望年內落地 養老待遇提升再迎利好

2019-01-14

【文匯網訊】個人養老金製度有望年內落地,養老待遇提升再迎利好,公募基金等產品或納入投資範圍。

我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製度建設已經進入推動政策落地階段,2019年5月個稅遞延養老制度試點轉常規有望如期啟動,我國個人養老金製度也將真正實現落地。這對於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以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都將是重大利好。

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1月12日從《建立中國特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製度》成果發佈會暨第三支柱養老金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上獲悉的內容。

當天發佈的中國社會保險學會2018年度重點課題顯示,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三支柱(三層次)養老金體系。第一支柱包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第二支柱包含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保險金製度,目前已經開始個稅遞延養老制度試點。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董克用指出,第三支柱養老金通常採用個人自願參加、基金完全積累並通過市場化投資保值增值。不僅能提高國民養老金待遇水平,也能促進資本市場完善和發展。

早在2018年2月6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召開會議,會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2018年4月,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養老保險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紅表示,稅收遞延試點成為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發展的重要契機。雖然目前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製度建設已經進入推動政策落地的階段,但是關於第三支柱的關鍵問題,比如覆蓋範圍、財稅政策、平台建設、產品供給和運營監管等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表示,我國應當從促進養老保障可持續的戰略高度推進第三支柱的建立與發展。政府有關部門要加緊制定和出台有關推進建立個人養老金製度的指導性文件以及相關政策措施。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課題組建議,為保證2019年5月第三支柱按時順利出台,中央應高度重視制度頂層設計。第三支柱推出後,應綜合考慮宏觀經濟發展狀況,個人所得稅改革進展情況和資本市場發展情況等因素,逐步完善。

「2019年5月1日,我們期待試點轉常規如期啟動,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第三支柱投資範圍,賬戶制也將是必然選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會長鍾蓉薩說。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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