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9年1月13日,得到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學生婷婷(女,化名)被毆打致傷一事的報告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責成慶陽市委、市政府盡快組織加大對受傷兒童檢查治療的力度,盡快查清事實,作出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慶陽市委、市政府由分管公安、教育的副市長任組長,成立專門調查組,在省上有關部門指導下,到寧縣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件經過
2018年12月14日下午2時許,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一年級體育課時段,因科任老師未到崗上課,學生處於無人管理狀態,學生馬某某(男,8歲)說自己的橡皮被婷婷拿走,上前撕扯婷婷,並將其推倒在地,趙某某(男,7歲)稱婷婷拿了自己一元錢未還,也參與其中。廝打過程中,馬某某將婷婷褲子脫掉,拿起教室的笤帚在婷婷身上亂戳亂打。
下午放學後,婷婷在家中院內用衛生紙擦拭血跡時被奶奶張某某發現,婷婷說自己被同班同學馬某某、趙某某毆打所致。爺爺趙某某和奶奶就領著婷婷去找馬某某的爺爺馬某論理。三人隨後帶著婷婷先後前往楊莊村診所、寧縣和盛醫院醫治,和盛醫院因無兒童婦科檢查專用器械,做了止血處理後,建議前往市醫院治療。在慶陽市人民醫院急診科檢查後,醫生建議前往西安進行治療。婷婷被家人送往西安市兒童醫院入院治療,12月19日出院。12月21日和2019年1月13日,又先後兩次入住和盛醫院治療。1月19日,轉往蘭州進一步複查和治療。經省級專家診斷,婷婷的傷口已癒合,並且不影響未來生活。案發後,寧縣公安局和盛派出所先後於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6日進行了調解,但由於涉事雙方家長對索賠意見存在較大分歧,調解無果。
二、關於網民關注的幾個問題的調查情況
1、網民質疑老師肖某某因為丟失口紅,毆打並教唆學生致傷婷婷。據查,2018年12月14日早上,婷婷的班主任肖某某發現其放在宿舍桌上的口紅不見了。肖某某問婷婷有沒有見她口紅,婷婷開始說拿了,接著又說沒拿。肖某某說如果拿了,下午上學時帶來。婷婷隨即返回教室。
中午放學後,婷婷將班主任肖某某問她口紅一事告訴爺爺。爺爺聽後領著婷婷來到學校先後和肖某某、楊校長論理,表示孫女婷婷不上學了,拉著婷婷背著書包一併離開學校。肖某某看見後,給婷婷奶奶打電話,讓把孫女送到學校繼續上學。13時許,奶奶領著婷婷進了教室,接著,楊校長找到肖某某,對其質疑學生拿其口紅一事進行批評。
從調查獲取的證據證實,婷婷的傷情由其同學馬某某、趙某某二人毆打所致。婷婷向辦案人員陳述,她被馬某某、趙某某用笤帚毆打,老師肖某某未在場;婷婷姑父孟某陳述,他在西安兒童醫院詢問婷婷受傷過程時,婷婷說自己被馬某某等同學打傷,未提及老師打過自己。
調查中婷婷其他同學均稱,事發當天體育課間,馬某某、趙某某在教室用笤帚毆打婷婷,肖某某不在教室。民警在馬某某指認下,從現場提取到帶有散枝的笤帚;在對笤帚進行現場證據保全的同步錄像中,馬某某和趙某某均陳述自己毆打了婷婷,馬某某還演示了手握笤帚打婷婷的情景。
2018年12月14日中午,婷婷爺爺、奶奶到學校找肖某某、楊校長,就婷婷是否拿口紅問題進行論理時,沒有提及肖某某毆打婷婷的情況;當晚,婷婷爺爺向公安機關報案時稱婷婷被同學打了,請求查處,報案內容中未提及受到老師毆打情況。12月15日,辦案人員再次詢問婷婷奶奶張某某,張某某說,婷婷告訴自己被同學馬某某、趙某某毆打,未提及老師毆打自己。
馬某某、趙某某稱,肖某某沒有唆使他們打婷婷。
2、網民質疑涉事學校校長、副校長被免職,卻未對班主任肖某某進行責任追究,認為另有隱情。2018年秋季開學,該校一名教師休產假,學校校務會議決定臨時聘用肖某某代課,聘期一學期。據調查,儘管班主任肖某某與婷婷被傷事件無直接關係,但作為班主任負有失職失責的嚴重錯誤,學校已決定解聘。
3、網民質疑涉事教師肖某某未被處理的原因有複雜的「社會背景」。經調查,肖某某,女,農村家庭出身,未婚。奶奶、生父生母、養父養母、舅舅均為農民;弟弟、妹妹兩人,現上小學。
三、處理意見
這次發生在校園的兒童傷害事件,反映出我市和寧縣在教育教學中存在履職監管不到位、教學行為不規範、教師履職不盡責、教師隊伍建設有漏洞、對兒童關愛教育缺失等嚴重問題。造成兒童身心健康受到損害,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為此我們要深刻反思,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向廣大群眾和受傷兒童及家庭道歉。下一步,我們將直面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排查,全力糾改整治。
(一)以事實為依據,堅持依法處理。已委託權威醫療鑒定機構,對婷婷傷情作出鑒定,依法進行處理。
(二)繼續做好涉事兒童及家人的安撫工作。持續做好婷婷的後續治療及家人安撫工作,按政策予以幫扶和救助。同時,做好有關涉事人員的心理疏導工作。
(三)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在對副校長兼代體育課教師李吉紅、校長楊德榮、和盛學區主任段志偉、班主任肖某某作出初步處理的基礎上,紀委監委已經啟動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問責程序。
(四)規範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行為。完善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加強教育教學每個環節的管理,確保教學人員、教學活動安排、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四到位。嚴把教師准入關。
(五)加強對小學生的關愛關懷和教育。有效解決小學生在生活學習、成長監護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切實提高學校、家庭和全社會的教育管護能力,讓小學生得到更多的關愛和保護。同時,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排查整治,從源頭上杜絕校園欺凌等行為的發生。
慶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