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9年1月28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邱日輝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邱日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12月25日,龍巖市新羅區發生一起持刀殺人並劫持公交車沿街衝撞,造成多人傷亡的嚴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邱日輝被當場抓獲。龍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邱日輝犯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犯罪手段極端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龍岩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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