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 粵港澳三地將共同推進法律仲裁服務互聯互通。21日,深圳國際仲裁院(簡稱「SCIA」)舉行香港理事聘書頒發儀式,香港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大律師、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獲聘為該院理事。活動同時發佈了《關於增強核心引擎功能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十大措施》、《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爭議解決規則》,啟用2019《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至今,深圳國際仲裁院的港澳仲裁員已達147名,占比三分之一。
港澳知名律師占比三分之一
發佈會上,深圳市副市長黃敏為新聘任的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香港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大律師、劉春華先生頒發了聘書。黃敏在致辭中指,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發佈實施之際,深圳市政府聘請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和劉春華先生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旨在增強該院治理結構中的香港因素。
未來,期望該院充分發揮來自香港和海外的理事智慧和經驗,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建設國際仲裁高地,充分發揮國際仲裁跨境管轄和跨境執行的特殊優勢,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背景下,推動三地制度、機制和規則的互認、共生、融合和銜接,持續增強核心引擎功能,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涉外仲裁案默認香港為仲裁地
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常務副主席劉曉春博士對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十大措施進行瞭解讀。劉曉春指,第二屆理事會現任十三位理事中,有六名來自香港,其中包括梁愛詩、梁定邦、王桂壎等知名大律師。SCIA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涉及香港當事人的案件數量穩居涉外案件首位,香港法院受理的仲裁裁決執行案件中SCIA也連續多年排名第一,且支持率為100%。
記者了解到,從2016年以來,在該院接收的涉外仲裁案件中,始終將香港設為默認仲裁地。未來,該院還將在大灣區內力推其他地區適用此規則,鼓勵中外當事人適用香港法律。此項規則創新引起國際仲裁界的高度關注,同時這也意味著將會有更多的香港專業人士以仲裁員、代理人或者專家證人等角色,參與深圳國際仲裁業務,共享內地法律服務市場機會,共同面向世界,共建國際爭議解決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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