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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虛報罪成判囚5個月 法官:自編自導自演

2019-03-15
圖為林子健(資料圖片)

圖為林子健(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於2017年向警方報案,訛稱遭人迷暈後擄走,被控虛報有人犯罪。案件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林子健被判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辯方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接納警方分析,裁定林子健確於2017年8月10日由馬鞍山寓所乘巴士前往旺角,並在砵蘭街上自行戴上口罩、鴨舌帽和太陽眼鏡,自行前往出發至西貢的小巴站,乘搭小巴到西貢。雖然法庭無法觀察戴口罩男子的容貌,但從其衣著、外型、服飾、背囊和內八字步姿可見,戴口罩男子必然是林子健。

蘇惠德在比對所有影像後,信納警方證人證言,表示案發當日並無拐帶事件發生,林子健以口罩、鴨舌帽和太陽眼鏡隱藏身份,掩人耳目,完全是自編、自導、自演,報假案罪名成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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