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 深圳海關對外通報,近日,該關所屬深圳灣海關查獲一宗旅客違規攜帶15株活體石珊瑚(重約1.8千克)入境案。該批物品為珊瑚蟲綱石珊瑚目珊瑚,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目前,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郵寄、攜帶、托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如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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