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7日)下午與香港總商會代表會面,簡介修訂《逃犯條例》工作。香港總商會主席夏雅朗會面後表示,向局長提出三項要求,包括可移交罪行的刑期提高到7至10年;內地只可由中央政府提出移交要求;以及要求行政機關及法院決定移交時,考慮人權等因素。
立法會議員兼總商會理事林健鋒表示,局長今日深入淺出解釋法例,令部分過往有疑慮的代表釋疑。希望政府繼續在不同場合向公眾解釋修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7日)下午與香港總商會代表會面,簡介修訂《逃犯條例》工作。香港總商會主席夏雅朗會面後表示,向局長提出三項要求,包括可移交罪行的刑期提高到7至10年;內地只可由中央政府提出移交要求;以及要求行政機關及法院決定移交時,考慮人權等因素。
立法會議員兼總商會理事林健鋒表示,局長今日深入淺出解釋法例,令部分過往有疑慮的代表釋疑。希望政府繼續在不同場合向公眾解釋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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